皋兰县水阜镇着眼提升社会救助精准化救助水平,着力在建立工作机制、保障困难群体、精简完善流程、加大核查力度上下功夫,有效促进社会救助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全力确保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运行。
建立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在政策落实上更精准。制定落实《水阜镇关于认真落实城乡居民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待遇领取人员及医保补贴对象死亡、出嫁、服刑、参军“月零报告”制度的通知》《水阜镇关于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月零报告”制度的通知》,明确各村书记是实施零报告制度的牵头责任人,文书为具体责任人,村民小组组长为直接责任人,实行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出嫁、服刑、参军后村民小组组长实时向村上报送、各村文书定期向镇上报送、镇经办人员及时向县上报送的工作机制,明确镇经办人员和村委会责任,因镇经办人员的原因造成冒领资金,由经办人员自行承担;因村民小组组长、村文书的原因造成冒领资金,由村自行承担解决,有效避免出现冒领救助资金的问题,确保救助政策落实到位。今年截至目前,因死亡、出嫁取消领取社会救助金人员51人。同时,加大对往年因死亡、出嫁、服刑没有及时停发救助金导致冒领救助金的收缴力度,共追缴冒领救助金元。
细化保障各类困难群体,在对象确定上更精准。实施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制度,重点摸排低收入家庭中依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残、重病患者等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对象,落实低保“单人户施保”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按标施保和应保尽保。今年截至目前,“单人户施保”10人。实施急难型困难家庭救助制度,对突患重大疾病等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临时救助金,今年截至目前,共救助2户2人,救助金额2.5万元。按照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相关规定,把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等全部作为救助对象,纳入供养范围,并实行主动摸排、主动救助。截至目前,全镇农村特困供养人员42户43人。同时,依托村社干部、镇包村领导和驻村工作队,按照特困人员探访要求,对38户39人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进行探访,实施探访记录制,做到“结对服务有专人、上门探访可追溯”。
精简完善救助工作流程,在服务水平上更精准。为确保社会救助服务有力度、有温度、有尺度、有精度,严格按照“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的程序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切实把好入户调查关。入户调查核查财产,同时宣传政策,明确告诉怎么申请、什么流程。切实把好收入测算关。在申请人自己申报收入的基础上,通过邻里走访、采取与村书记主任、工作队、镇包村领导谈话了解的方式对申请家庭收入进行详细了解,真正做到社会救助阳光下作业。切实开好每一次评议会,对社会救助核查采集到的数据按照“群众当面提、代表现场议、结果公开审”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真正实现群众知晓度、满意度的双提升,让低保民主评议更加民主。截至今年9月底,主动帮助农户申请低保25户68人;主动帮助农户申请支出型临时救助83户人;主动帮助农户申请急难型临时救助2户2人。结合社会救助领域“解忧暖心传党恩”专项行动,会同县民政局对低保户中的13名老党员和4名优抚对象进行了慰问。
切实加大救助核对力度,在动态监管上更精准。严格按照特困人员、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对象家庭每年核查一次;农村低保三、四类保障对象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的要求,会同县民政局成立核查组,根据“每户必入、入户见人”的工作原则,对社会救助对象经济状况定期开展核查,切实做到“家家登门、户户核实、人人见面”,通过“一看二问三查”的工作方法,重点围绕救助对象家庭的实际生活状况,财产、收支等情况逐人逐户全面细致进行核查,真正做到看清楚、访明白、问详细、查实在。主要查看家庭生活状况及居住条件,在详细询问家庭实际收支情况、子女就学、就业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基础上,认真填写《城乡低保家庭入户调查表》,入户情况结果由入户调查人和被入户调查人双方签字确认,确保救助对象家庭基本情况的真实性,真正做到救助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用到最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身上。截至今年9月底,低保户取消30户70人,调整27户77人。(水阜镇)
编辑:付贵润
责编:颜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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