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预防交通事故,创造良好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甘肃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皋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年9月11日零时起,开始启用新增的10处非现场执法系统(电子警察),并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10处非现场执法系统抓拍点位:
G线高架桥皋兰段北行G线高架桥皋兰段南行G线高架桥K4+上桥
G线高架桥皋兰上桥G线高架桥K4+下桥G线高架桥皋兰段01G线高架桥球机北行01G线高架桥球机北行02G线高架桥球机南行01G线高架桥球机南行02
抓拍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代码:,处罚结果:记3分、处罚元)。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代码:,处罚结果:记3分、处罚元)。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代码:,处罚结果:记2分、处罚元)。机动车违法停车(违法代码:,处罚结果:处罚元)。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代码:,处罚结果:记2分、处罚元)。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代码:,处罚结果:不扣分,处罚50元)。
交通违法信息查询:
通过互联网登录“甘肃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