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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皋兰县法院

                            

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落实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打通司法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皋兰法院积极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采取巡回办案,就地开庭,现场调解等措施,将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工作落到实处。近日,皋兰法院忠和法庭在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承办法官在前期送达法律文书过程中,了解到其中一名被告张某因为遭遇车祸致全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其丈夫赵某(另外一名被告)为妥善照料其生活起居,将双方住所迁至双方注册公司的经营场所内。鉴于二被告不便到忠和法庭参加庭审的情况,随即决定到被告公司经营场所现场办案。

5月27日上午,忠和法庭干警来到被告公司经营场所,先向遭遇车祸的被告家庭赠送了大米、鸡蛋等慰问品,承办法官对其家庭遭遇的变故表示慰问,也向其解答了因对方申请,法院对其财产进行保全的合法性。之后,一场特殊的庭审,在被告经营场所里展开,办案法官在耐心倾听了原、被告的诉说,做了详细的询问,理清了双方纠纷的关键后,对双方进行了疏导、调解,有效安抚了当事人情绪,并阐释了其中的法律关系和责任,最终双方当事人相互让步,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今年以来,皋兰法院为有效解决群众诉讼难问题,强化巡回审判工作,深入基层,把案件审理深入到田间地头、家庭院落、乡镇集市、公司企业等,切实解决群众诉讼不便的难题,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感受到司法温暖和公平正义,让司法更接地气,为皋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来源:皋兰县法院

原标题:《皋兰县法院:巡回法庭到企业司法审判显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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