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皋兰县“2?13”事故
年2月13日14时50分许,兰州新区秦川镇驾驶人魏某驾驶甘AH0T××号小型轿车,沿兰秦快速路由南向北行驶至18KM+30M处时,车辆与道路右侧路灯杆碰撞后侧翻起火燃烧,造成4人死亡。
事故原因
魏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因操作不当导致事故发生,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
事故教训
驾驶人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时,切勿超速行驶、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避免造成危险,确保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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