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聘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援助湖北医疗队张正银等18名编外医护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通知指出,根据中央、省、市关心关爱援助湖北人员的相关文件精神及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年考核招聘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援助湖北医疗队编外聘用医护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经考核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张正银等18人符合聘用条件,同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聘用人员名单
一、兰州市卫健委属事业单位(6人)
1.医院(3人)张正银甘彩英殷靓
2.医院(1人)魏恒昌
3.兰州市妇幼保健院(2人)徐默菊刘建文
二、西固区卫健局属事业单位(4人)
1.医院(4人)孙建芳刘凯马雪雪陶拯民
三、安宁区卫健局属事业单位(1人)
1.医院(1人)严文霞
四、永登县卫健局属事业单位(2人)
1.医院(1人)戴素琴
2.医院(1人)邹伟芳
五、榆中县卫健局属事业单位(3人)
1.医院(1人)兰小荣
2.医院(1人)豆泽成
3.医院(1人)王琼莉
六、皋兰县卫健局属事业单位(2人)
1.医院(2人)魏银霞马芳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赵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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